範疇一、二、三到底在算什麼?企業最難處理的排放,往往不在工廠裡

企業開始做碳盤查後,很快會遇到三個名詞:範疇一、範疇二與範疇三。它們不是排放嚴重程度的排名,而是依照排放來源與企業控制關係,把溫室氣體分成不同類別。

範疇一是企業擁有或控制來源的直接排放,例如鍋爐燃料、公務車用油、製程排放與冷媒逸散。範疇二是購買電力、蒸汽、熱或冷所產生的間接排放。範疇三則涵蓋價值鏈中其他間接排放,從原料採購、物流、商務旅行,到產品使用與最終廢棄。

最大的排放,可能在公司圍牆外

對製造業來說,工廠能源可能占很大比重;但對零售、金融、科技品牌或食品企業而言,範疇三往往才是主要來源。銀行的分行用電有限,放款與投資所支持的經濟活動卻可能產生龐大排放;一個品牌沒有自己的工廠,供應商與消費者使用產品的排放仍與其商業模式密切相關。

範疇三最難,因為資料分散在供應商、客戶與不同國家。企業可能只能先用產業平均係數估算,再逐步取得供應商實際數據。這種不確定性不代表可以不算,而是必須說清楚計算邊界、資料品質與改善計畫。

2025年,GHG Protocol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宣布合作,希望整合企業溫室氣體盤查與ISO 14064-1等標準;2026年相關修訂仍在推進。這顯示全球盤查規則也在調整,目標是讓企業數據更一致、可比較,又能真正支援減量決策。

盤查不能變成把責任一路往外推

大型企業向供應商索取數據,有其必要,但若只丟下一張複雜表格,要求中小企業自行負擔系統與查證成本,最後得到的可能只是為了交差的數字。真正的供應鏈減碳,需要共同方法、教育、工具、融資與長期採購承諾。

同一筆排放也可能出現在不同公司的盤查裡,這不一定是重複計算錯誤,而是各自從價值鏈角度承擔責任。企業盤查不是為全球做一次加總,而是找出自己能影響的環節。

三個範疇的價值,不是把排放切開後互相推責,而是讓企業看見:哪些可以直接改善,哪些要透過採購與設計改變,哪些必須與供應鏈和消費者合作。

碳盤查的問題從來不是「這一噸算誰的」。更重要的是,在同一條價值鏈上的人,能不能一起讓這一噸真正消失。

參考資料

  • Greenhouse Gas Protocol,Corporate Standard與Scope 3 Standard。

  • GHG Protocol,Corporate Suite of Standards and Guidance Update Process,更新至2026年。